余叔韶先生是香港著名的訴訟律師。他於香港出生,就讀於香港華仁書院。1938那年,年方十六的余叔韶考獲政府獎學金並入讀香港大學文學系。
1941年,余先生先替英國海軍情報局工作,後轉投中國國民黨政治部,任陸軍少校。1945年,他考獲香港政府勝利獎學金負笈英國牛津大學,於梅頓學院攻讀法律,並於1949年考取英國及愛爾蘭大律師執業資格。
余先生於1951年獲委任為首位華人檢察官,並於1953年開展其個人的大律師業務。到1960年代中,他成為城中首屈一指的刑事大律師。他亦於當時協助香港大學成立法律學院,亦是本港創辦的首間法學院。
1970年至1980年期間,政府三度邀請余叔韶出任香港高等法院大法官,但基於聘任條款有欠公平,均遭其婉拒。另外,對很多本地、英國及其他殖民地同業趨之若鶩的御用大律師名銜,他亦自有看法,堅拒申請。
余先生在港執業三十年,於1983年退休,1994年獲香港大律師公會頒贈終身會員榮銜。
香港大學謹向余叔韶先生頒授名譽法學博士學位,以表彰他對社會和法律教育所作出的貢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