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年來在香港銀行界有崇高地位的利國偉爵士,長期熱心社會公共事務,貢獻良多。1968至1978年擔任立法局議員,1976至1978年兼任行政局議員,1983至1988年擔任行政局議員。在他參與的衆多公務中,他是香港心臓基金會和香港腎臓基金會的主席,亞洲防盲基金會的副主席。由於表現出色,貢獻良多,1977年獲授英帝國司令勳章(CBE),1988年更受封為爵士。
他最為人知的,相信是在教育方面所擔當的工作。由1976至1983年,他擔任教育委員會主席,該會為政府對幼兒教育及中小學教育所設立的主要諮詢機構。1982年起利爵士擔任香港中文大學校董會主席,而自1970年開始,即擔任港大校董。利國偉爵士在教育方面面對最大的挑戰,相信是在1984年被委任為教育統籌委員會的首任主席的工作。該會由港督設立,以便就本港教育的發展向政府提出意見。該會在過去幾年來向政府呈交了多個報告書,提出各方面的建議,其中雖然有些受到批評,但不少都被認為對本港將來有深遠影響。
香港大學謹向利國偉爵士頒授名譽法學博士學位,以表揚他對本港教育及社會公務的重大貢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