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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2屆 

學位頒授典禮

 (1969)

李耀祥

名譽法學博士

(簡介節錄自1968年12月23日的新聞稿)

李耀祥先生曾榮獲英女皇頒授英帝國司令勳章(CBE),於1917年卒業於港大,獲土木工程系榮譽級學位,畢業後曾赴美國康納爾大學深造。返港後即致力於發展本港商業,並先後兼任多家著名商業、企業及新聞機構之董事局主席、董事及總經理等要職,同時在社會公益事務方面更有異常卓越之貢獻。

李先生於1948年即任香港大學校董,並於1961年起被選為永遠校董。李先生並曾任九龍城街坊福利會名譽會長;九龍城街坊福利會學校校董會主席;九龍塘學校董事會主席;香港五金商業總會、元朗博愛醫院、中華總商會、華南洋紙商會及華南貨倉聯會會等機構之名譽顧問;香港租務法庭委員;香港強迫服務評議委員會委員;保良局總理;香港復興委員會委員;聖約翰救傷隊董事;香港醫務委員會委員;香港社會救濟信託基金委員會委員;東華三院永遠顧問;香港防癆會董事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副主席等。

當香港中文大學成立之初,渠曾為該大學籌備委員會委員之一,嗣後即任該大學臨時校董會委員,並於該大學於1963年成立之後為該大學財政委員會委員迄至於今。

1954年李氏為港大工程科教育委員會委員,1963年曾為香港大學同學會之副主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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